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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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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自主验收意见

2024413日,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 8000 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8000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丽环建开[2023]1),组织召开了年产 8000 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3422日,企业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购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济街15号厂区,占地面积26014.12m2。东侧为云景路, 隔路为丽水富兴康布业有限公司;南侧为通济街、龙石溪,隔路为浙江陕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闽锋化学有限公司(通济厂区),北侧为丽水市康华布业有限公司。企业于厂区内建设1#2#生产车间、仓库、门卫室、综合楼、辅助房、储罐区等建筑,并将原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00号原有设备搬迁至新厂区,形成年产8000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搬迁前后企业产品种类、产量均不变。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120人,一班制生产,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不设住宿,提供工作餐。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11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16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丽环建开[2023]1号),项目与202310月投入试生产。

企业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企业于202374日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有效期为202374-202873日,证书编号为91331100MA2A05UE9N001P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1.4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办公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区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除尘废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产区生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除尘废水、实验室废水通过调节+一体化气浮设备+芬顿反应预处理,与生产区生活废水一同进入中间水池,再与初期雨水一同进入A/O生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剂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液体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和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

粉剂车间废气和液体车间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分别进入各自的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起进入45m排气筒高空排出,其中储罐呼吸废气进入液体车间废气处理设施一同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的噪声,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残渣、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污泥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油桶、废活性炭、残渣产生量少,暂存于企业危废仓库,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字(2024)第1)可知: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了GB/T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液体车间废气颗粒物浓度和非甲烷总烃浓度、粉剂车间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2020)表1发酵尾气及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限值要求,液体车间和粉剂车间废气中的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东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4.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油桶、废活性炭、污泥、残渣。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污泥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废油桶、废活性炭、残渣产生量少,暂存于企业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处置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5.环境管理检查

1)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已配备污染处理设施的管理人员,同时对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危废出入情况设置台账记录,污水处理站和初期雨水池定期对水样进行实验室检测工作,同时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已配备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包含应急池、消防栓,灭火器,各种堵漏物资,警示牌等,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5月备案)。

6.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生产情况,废水CODcrNH3-N排放量及废气颗粒物、VOCs排放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环保型作物保护制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4422-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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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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