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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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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

棒材厂技改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17年1220日,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邀请市、县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2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在现场对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听取了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环评文件相关问题的说明,听取了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关于工程、环保设施设计、施工、试运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现状厂区内,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内容: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的加热炉、粗轧机组、精轧机组、倍尺飞剪等,年加工热轧钢筋35万吨。

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元立集团拉丝厂,南侧为山体,西侧和北侧均为元立集团的生产区、办公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5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712日,遂昌县环境保护局以遂环建备〔20175号文予以备案。项目于20179月建成并开始调试。

(三)投资情况

技改项目总投资51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为项目总体验收。

二、项目变化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无变化。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根据相关要求配套建设了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冷却水和生活废水。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水处理系统,直接冷却水通过初级+三级沉淀后大部分循环使用,其余经元立集团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排入濂溪。外排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GB13456-2012《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标准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松阴溪。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加热炉废气、车间工艺废气(粉尘)。加热炉废气经加热炉自带清灰-高效换热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35米以上烟囱排放,车间工艺废气(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固废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是钢材的飞剪、剪切等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机油及职工生活垃圾。飞剪、剪切等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废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送入元立集团弃渣场堆存;废机油收集后送元立集团下属拉丝厂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放出水pH值范围和总氮、总铁、总锌、总铜、总镍、总铬、CODcr、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总磷等污染物最大日浓度值均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直排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废水pH值值范围和BOD5CODcr、悬浮物、石油类、色度等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排放量均符合环评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

加热炉废气经自带清灰-高效换热器一体化处理系统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中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南测点昼、夜间噪声值不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其他三侧与其他企业相邻,故不作监测。项目的南侧噪声超标,但由于该侧为山体,因此不会对人们活动、居住等环境造成影响。

五、主要验收意见

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提交会议的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有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要求;项目基本做到了三同时;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原则同意浙江元立金属制品集团有限公司棒材厂技改项目完善相关工作后通过环保验收。需完善的工作如下: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根据现行环保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验收材料,充实相关监测信息。

2、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各种环保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规范处置。

3、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措施,提高循环水的利用率,控制废水排放量。

4、规范各类固废的暂存、转移和处置。

 

 

 

 

验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