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
年产 1.2 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5日,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遂昌县环境保护局遂环建〔2016〕59号《关于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月7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位于遂昌县金苍路96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的生产能力。2016年10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11月24日,遂昌县环境保护局以“遂环建〔2016〕59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批。目前,该公司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吨中高端大型锻件。
二、项目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企业配套建设了如下环保设施:
1、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了一定的隔音降噪、减振措施。
2、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汇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加工过程中的金属的边角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皂化油、员工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皂化油暂存于厂内,尚未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
厂区总排口pH值、CODcr、悬浮物、石油类、BOD5、色度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氨氮达到《浙江省工业企业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
2、废气
一号、二号加热炉SO2、NOx、烟尘最大浓度,烟气黑度均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界下风向监控点颗粒物最大小时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要求。
3、 噪声
企业只安排日班。厂界东、西两侧侧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要求的3类标准,南北侧有其他企业,未做噪声监测。
四、结论
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7年12月7日-2018年1月7日
举报电话:0578-2029735
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遂昌县金苍路96号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科力锻造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