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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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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意见

 

2018年11月10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丽水石油分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共计15 人,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境环保局莲都区分局、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编制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环境报告表编制单位)、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油气回收治理设计安装单位)、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单位)、青岛越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单位)。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厂址位于丽水火车站地方货场地块,投资2960万元,占地面积16915m2

项目新建5000m3油罐6只组成2#罐组(其中92#汽油罐3只,车用柴油罐3)。改扩建项目完成后,油库总库容为5m3,为二级油库。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9月,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9月,丽水市环境环保局莲都区分局以《关于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4〕49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3)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535万元,占总投资的18.1%。

4)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审批意见为主要依据,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相比较,环评中建设内容为5000m3油罐6只(其中93#汽油罐1只,其余为柴油罐),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5000m3油罐6只(其中92#汽油罐3只,车用柴油罐3只)。油罐总容量不变,其余内容基本与环评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初期雨水由集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与含油废水一同排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大溪。经隔油池处理过的食堂废水以及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外运处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罐静置贮存、油罐倒罐以及汽车槽车发油作业时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1)油罐收油作业

油罐收油作业时有大呼吸作用散发(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对油气进行回收,收集油气经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4m排气筒排放。

2)油罐静置贮存

项目内浮顶罐由于“小呼吸”作用排放非甲烷总烃,该废气无组织排放。

3)倒罐废气

倒罐油气废气无组织排放。

4)装卸油作业油气散发量

槽车进行装卸油作业时,车舱内会散发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设置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对油气进行回收,收集油气经油气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后4m排气筒排放。

5)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用餐人数约22人,企业设有1个灶眼,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后,至办公楼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发油泵、卸油泵、消防泵及进出槽车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和机泵、定期维护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清罐底泥、含油污泥、废活性炭、沾油废物、废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场区污水总排放口pH范围、CODcr、SS、BOD5、石油类、氨氮、总磷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油气回收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效率、底部装油汽油泄漏量、油气收集系统油气泄漏体积分数浓度均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场界上风向、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

3、场界噪声

企业场界四侧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各类固废基本按照要求妥善处置,清罐底泥、含油污泥、沾油废物、废油委托浙江海宇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目前尚未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验收组认为,在企业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六、建议及整改意见

1、进一步完善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对照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复核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的实际生产规模、主要设备、原辅材料、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信息,并作比较分析;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充实核实、调查、监测信息。

2、进一步完善厂区的雨污分流工作,建设标准化排放口。

3、企业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提高油气回收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4、进一步加强固废管理,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完善标志标识。做好各类固体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和储存处置工作,废活性炭目前尚未产生,产生后须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置,并做好相关台账。

5、强化内部环保管理。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定期维护及保养环保设施。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中石化丽水莲都油库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组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