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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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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7月14日,浙江瑞峰新型墙材体料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瑞峰新型墙材体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江瑞峰新型墙材体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对“关于浙江瑞峰新型墙材体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境报告表的审查意见”龙环许[2011]69号文,对“江瑞峰新型墙材体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7月2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用浙江欧龙陶瓷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厂房及空地作为生产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 8186m2,建筑占地面积 3898m2,购置球磨机、蒸压釜、切割机、浇注机、搅拌机、料筒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1年9月,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了《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龙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1111日以龙环许[2011]69号文件对其进行了批复。

3、投资情况

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实际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粉煤灰(砂)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化情况

本项目实际生产设备中蒸养车的数量比环评中设备多出40辆,是由于环评中蒸养车的数量估算不足。磨底板的数量是和蒸养车的数量配套使用,即:2块磨底板与1辆蒸养车配套使用。项目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各工序产生的粉尘,锅炉废气由碱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配料、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由排气筒经两级水吸收处理后,高空排放,厂区粉尘通过经常对地面、沙堆洒水等种手段,减少粉尘浓度。

2、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果园和山林等的肥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00t/a。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站、球磨机、输送机、破碎机、风机、运输等工序生产时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球磨机尾料、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球磨机尾料经收集后送给企业附近道路施工场地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气  

有组织:锅炉废气由碱式水喷淋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限值标准。配料、搅拌系统产生的粉尘经两级水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该项目厂界参照点、监控点粉尘1小时浓度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

2、废水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旱厕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果园和山林等的肥料。生活废水排放量为500t/a。厂区附近的龙泉溪地表水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上、下游水质无明显变化。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在验收期间厂界南侧、东侧和北侧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球磨机尾料、沉淀池沉渣和生活垃圾。球磨机尾料经收集后送给企业附近道路施工场地作为道路建设的路面铺垫料或地面平整的填料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

5、该项目设置生产区无组织排放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以生产区边界计),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新建居住等环境敏感建筑。

6、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0.41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0.96 t/a,均小于环评中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结论

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7月25日-8月24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龙泉市查田镇工业园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瑞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0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