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
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7月11日,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7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青田县东源镇武陵村上叶田,占地面积4603平方米,主要从事气体的充装。本项目主要购置液氧贮罐、二氧化碳贮罐、液氩贮罐、液氮贮罐、汽化器、汇流排、各类钢瓶等设备将外购的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进行灌瓶充装不涉及化学反应,只进行分装,形成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4月28日予以审批(青环审[2016]37号)。
(三)投资情况
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田县中部组团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主要从事氧气、二氧化碳、氩气及氮气的充装,在槽车向贮罐卸装液氧,二氧化碳、液氩、液氮及充瓶过程中都需要连接和分开装卸管道,会有少量的氧气、二氧化碳、液氩、液氮逸出。充装车间为敞开式,逸出气体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通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口水质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磷、氨氮日均排放浓度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企业四周的昼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要求的3类标准,即昼间≤65分贝。由于企业实行一班制生产,夜间未做噪声监测。
3、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年产15万瓶氧气、4.5万瓶二氧化碳扩建和年产3万瓶氩气、1.5万瓶氮气新建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工作组建议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18年7月20日-8月19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市青田县东源镇武陵村上叶田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青田县红陵气体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0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