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5月12日,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共计10人。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竣字(2018)15号),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备案回执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选址位于遂昌县长濂村力其,位于毛田工业园区南面,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公司成立于2015年3月,是一家专业从事废石、石材加工、销售的公司。批准产能年加工砂石50万m3。为进一步发展地方经济,充分利用资源,故企业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购置新设备拟在现有场区北面新上一条砂石料生产工艺,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形成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本项目5万吨产能由原审批的50万m3(约75万t)产能里面进行替带。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在遂昌县云峰街道长濂村力其投资1100万元建设砂石加工堆放场项目,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了《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砂石加工堆放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并于2016年6月通过验收(遂环验2016第14号),2017年12月,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30日在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遂环建备2017 14号)本项目5万t产能由原审批的50万m3(约75万t)产能里面进行替带。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
(四)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备案回执为依据,验收范围为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和环评报告表及备案回执相比较,公司产能、设备数量等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园区管网后进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
(二)废气
粉尘产生点较为分散,是对周围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之一。企业应加强粉尘的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量,措施如下:
(1)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对进出入厂区的运输车辆进行清洗。
(2)为防止风力起尘,对车辆等运输工具加篷布等进行覆盖。
(3)厂区四周设置绿化进行阻拦。
(4)厂区设置洒水车,定期对堆料进行加湿处理,对行车进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减少车辆行驶中导致粉尘外排。
(5)厂区统地面硬化处理,定期对地面进行清理,清洗后的水进入沉淀池。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得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委托给遂昌今日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砂石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各项指标监测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生产污水和初期雨水采用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参照点、监控点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即颗粒物浓度≤1.0mg/m3。
3、厂界噪声
该项目在验收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东侧敏感点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委托给遂昌今日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备案回执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完善各项环保设备,“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5月21日--6月21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元立大道388号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办公楼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遂昌东鑫石业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