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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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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24日,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批复意见 (莲环建[2011]22),召开“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碧湖镇政府、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岑口村西湾圩。地块南侧为牧草种植地,北侧为果园,间隔果园为山地,东西两侧为山地。目前该项目实际产能为存栏猪2351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13月由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新三和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330日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以莲环建[2011]22号文件对该项目环评作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300万元,环保投资222万元,环保设施占总投资17.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总体验收。

二、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该企业废水主要为猪场污水及少量职工的生活污水,污水排放量为10950/年。猪场废水主要为养殖场养殖过程中猪尿液排泄、猪饮水时溢出水以及职工的生活废水,其中部分废水(10t/d)掺入谷糠、木槺中发酵,半年至一年后制成肥料出售;其它部分废水(20t/d)不定期用于农户的施肥。农闲时,该部分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储在企业的废水净化塘中,排入该公司种植的茭白田里作为补充水,不进入地表水体。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猪舍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堆粪区废气是在粪堆上喷洒生物除臭剂,再覆以稻草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猪出栏装车运输或饥饿时发出的嚎叫声,饲料加工车间设备噪声。建设单位主要通过加强了隔音、厂区绿化,减少噪声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是猪粪、污水处理污泥、病死猪和兽医防疫产生的医疗固废。猪粪年产生量为1500吨,采用干法清粪工艺将猪粪单独清出,倒入集粪池与污水充分搅拌混合匀质后进入发酵床的集污池,再定时喷撒入发酵床经翻抛机翻抛微生物降解处理,遇发酵床更换垫料或死床等突发事件时,也可运至粪渣发酵池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制成堆肥,实现无害化。病死猪每年400头(其中390头猪崽、10头母猪),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病死猪收集后及时于无害化处理池进行深埋。待莲都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运行后,病死猪交由该处理场处置;污泥收集脱水后为堆肥;医疗固废收集后交由丽水市民康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厌氧消化池和沉淀池运行一定时间后,池底会有污泥产生,经晒泥场曝晒脱水后同固体粪便一起高效堆肥作为农田肥料利用。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废水处理设施出水pH7.08-7.28、污染物CODcrNH3-NSSBOD5的最大日均值分别为236 mg/L25.8mg/L31mg/L89.4 mg/L,符合《畜牧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DB33/593-2005)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该部分废水经污水排入该公司种植的茭白田里作为补充水,不进入地表水体。

2、废气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浓度的最大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上风向、下风向硫化氢、氨气、恶臭浓度最大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的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场界东侧、南侧、北侧、西侧昼夜间的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五、结论

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4月4日-4月24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

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岑口村西湾圩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新三和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0一八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