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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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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

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317日,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丽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丽开环建〔201534号),对“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3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开发区惠民街1号,租用丽水市润丰缝制设备有限公司闲置的2#厂房(建筑面积6067.66),主要购置水淋房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定员61人,单班制,年工作日280天。项目实际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万元。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5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6月,丽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以“丽开环建〔201534号”对该报告表进行了审批。

二、工程变动情况

和原环评报告及批复相比较,公司工艺、产能、设备数量、原材料使用量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漆雾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漆雾喷淋废水经捞渣、补充水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大溪。

 2、废气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和工艺粉尘。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吸附棉除湿+等离子处理后经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工艺粉尘主要为木屑粉尘和打磨粉尘,木屑粉尘经中央吸尘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5米),木屑粉尘收集后统一出售,打磨粉尘通过收集处理后1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固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油漆桶和漆渣、粉尘、废包装物、废稀释剂桶以及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企业总排口废水(即生活废水)pH值为7.44~7.62,其它污染因子的因子的最大日浓度值分别为SS 27mg/LCODCr 182mg/LBOD5 74.8mg/L、石油类0.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2.06mg/L、总磷0.161mg/L,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排放量均符合环评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2、废气:有组织废气,喷漆排气筒排放口污染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打磨车间、做旧车间和油磨车间废气收集处理后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中央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标准,但由于排气筒高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排气筒高度的最低值,用外推法计算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再严格50%执行,则排放速率超过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的污染物浓度最大值分别为颗粒物0.57mg/m3、苯0.101 mg/m3、甲苯0.0962 mg/m3、二甲苯0.150mg/m3、非甲烷总烃2.93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南侧测点昼间噪声值为63.9~64.2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企业东、西和北三侧与其他企业相邻,故不测噪声。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边角料、中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集中出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油漆桶、漆渣目前在厂区暂存;废稀释剂桶由供应厂家回收。

五、验收结论

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年产门板2000平方米、柜体2000平方米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检查组建议,已落实整改,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321-417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经济开发区惠民街1号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大门内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市伟胜木业有限公司

0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