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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 及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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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1月23日,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根据《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竣工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青田县环境保护局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9-002”,对“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先行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1年1月2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先行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先行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丽水市青田县海口镇南岸工业区3号,租用浙江巨祥家居有限公司 2#、4#、6#厂房及综合楼作为生产及办公场所,租用厂房建筑面积 8500m2,购置切管机、折弯机、电焊机、抛丸机、喷塑流水线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了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的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青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11日下达了《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及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9-002。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2.8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先行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 60 万件(套)休闲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项目变化情况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及现场核实,螺栓生产工艺未投产,其他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冷却水、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注塑机通过冷却水间接冷却,冷却水经冷却塔降温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喷淋塔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南岸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烘烤废气、注塑废气。

1)金属粉尘

项目钢材下料、机械加工过程产生少量金属粉尘,由于金属粉尘自身比重大,大部分沉降在操作区附近,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产生的烟尘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抛丸粉尘

抛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喷塑粉尘

喷塑粉尘由内嵌式喷台内壁设置的抽风系统收集后,进入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后尾气至15m高排气筒排放。

5)烘烤废气

烘烤废气收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6)生物质燃烧废气

生物质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喷淋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7)注塑废气

注塑废气通过集气+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

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布料、包装废物、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在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污染物:pH、SS、CODcr、BOD5、石油类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

1)抛丸、焊接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2)喷塑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3)烘烤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4)生物质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控制要求。

5)注塑废气排气筒出口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6)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四侧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不监测夜间噪声。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废布料、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其中金属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结论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先行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营。

公示期:2021年1月26-2021年3月2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市青田县海口镇南岸工业区 3 号,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万佳祥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0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