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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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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3月22日,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根据《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8-018,对“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9年3月2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租用浙江正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缙云县新碧镇南路169号4#闲置厂房,购置割管机、弯管机、冲床、焊机、打包机、台钻等国产设备,建设了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

项目东侧和北侧为浙江正隆工贸有限公司、西侧为碧街路、南侧为新南路。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境影响登表》,缙云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12日下达了《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8-018。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9%。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25万套健身器材配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项目变化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登记表”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备案通知书”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金属粉尘。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5米以上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机加工金属粉尘粒径大,比重较大,自然沉降在车间内机加工设备周围,由工人定期清理;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焊接烟尘一起经25米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和金属粉尘、焊接残渣、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和金属粉尘、焊接残渣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排放口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2、 验收监测期间,焊接、打磨废气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日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相应限值要求。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日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西两侧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南、北两侧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主要污染物总量  氨氮、CODcr排环境量均符合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结论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9年3月26-2019年4月24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省缙云县新碧镇南路169号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缙云县康云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0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