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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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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1227日,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0569)《关于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共同组织召开了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区分局、丽水市莲都区畜牧局和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0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镇苏埠村以西约500米,龙丽公路北侧。工程用地面积23345平方米,建筑占地14490平方米,绿地面积5837平方米,绿地率25.0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75吨猪肉/班,班宰生猪1500头,年屠宰生猪54万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5年,委托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05614日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0569号)。项目与20074月开工建设,20088月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36.4%

(四)验收范围

20181213日、1214日,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丽水市区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监测期间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两天日产量均为400头。因此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中涉及的是燃油锅炉,现在实际使用的是燃气锅炉(氢烃为燃料),其他工程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配套建设了如下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屠宰废水(高浓度)猪舍冲洗废水(低浓度)、设备和车辆清洗水以及生活污水(低浓度)

项目对高浓度废水经格栅池、隔油池、厌氧发酵处理后,再与低浓度废水一起进入好氧池处理,出水经人工湿地净化后,再经紫外线杀毒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一级排放标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项目燃气锅炉采用氢烃为燃料,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后经过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

油烟经过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和动物的叫声,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工艺固废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

工艺固废中粪便、肠胃剖出物等残渣经沼气池发酵后,剩余残渣成为有机肥出售。工艺固废中的毛,病牲畜等固废企业已采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即高温高压处理,处理后的形成残渣用作肥料出售。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动植物油氨氮、大肠菌群数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级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烟囱排放高度以及林格曼黑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颗粒物最大值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臭气、氨气、硫化氢最大值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3、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东、南、西、北)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_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的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完善相关环保工作后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根据项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意见,复核项目工艺、主要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相关资料;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完善项目验收报告;按照技术指南验收监测报告的要求完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完善各种环保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规范处置。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厂区雨、污分流工作;完善生产区猪舍冲洗水、地面清洗水废水的收集措施,按照明管套明沟或架空的要求,规范厂区污水管网建设。

4、加强管理,多种绿色植被,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5、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完善标志标识,规范台账记录,确保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机械化定点屠宰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丽水三农食品有限公司

                                                  201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