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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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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意见

2018年12月28日,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根据《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及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18-019,对“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9年1月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振路3号内6号厂房。本次建成内容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年11月获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通知书,编号:2018-019。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并已委托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1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5万只铁质垃圾桶和1000个宣传栏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项目变化情况

项目较环评未发生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的废水仅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排放量为:216t/a。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废水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级 A 标准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为喷塑粉尘、塑粉烘烤固化有机废气、焊接烟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粉尘由塑粉回收装置收集后回用物生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烘烤废气、焊接烟尘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一起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包装废物、滤芯、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焊渣、滤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包装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口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2、废气

监测期间,天然气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日最大浓度值及烟气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烘烤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日最大浓度值、喷塑出口颗粒物日最大浓度值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污染物: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期间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结论

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91月3-2019年2月2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缙云县新碧街道新振路3号6号厂房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欣越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0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