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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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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意见

 

20181224日,亚泰制革有限公司根据《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关于“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补充说明》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7]122),组织召开了“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青田县环保局青田县经信局、温溪镇政府、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11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听取了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项目环评文件相关问题的说明,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浙江省青田县温溪八号工业区。

建设规模:在原有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技改不增产能。

主要建设内容:对原来以蓝湿皮为原料的生产线进行工艺优化技术改造购买二层灰皮为原料和增加脱灰鞣制生产工艺,自己生产蓝湿皮,同时采用铬鞣废液回收和再生的技术,实现废水分离及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

项目所在地东面为山体,南面为49省道,西面为陈明纽扣饰品有限公司北厂区,北面为山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亚泰制革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家具用牛皮革的中外合资企业,始创于199912月,原名浙江亚泰皮革有限公司,200612月经丽水市工商局核准后更名为亚泰制革有限公司。企业位于浙江省青田县温溪八号工业区,占地面积150亩,总投资2.3亿元。企业于2001年引进牛皮革后整理设备,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编写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丽环字[2001]40号)以及竣工验收(丽环监验[2003]02号),形成年产45万张牛皮鞋面革的生产能力。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公司于2003年技改扩产到以蓝皮为原料年产牛皮革400万平方米,委托青田县环境监测站编写了环评报告,并通过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青环[2003]17号);2011年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对亚泰制革有限公司进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时,发现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污染物排放量等与原审批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不相符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所编写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经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备案(青环综[2011]115号),并通过竣工验收(青环综[2012]2号)。亚泰制革有限公司为保证蓝皮的质量,投资1200万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改造,购买二层灰皮为原料,增加“脱灰鞣制”生产工艺同时采用铬鞣废液回收和再生的技术,实现废水分离及铬鞣废液的循环利用。201712月,企业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完成了《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丽环建[2017]122号)。项目随即动工建设,并于20183月初建成并开始试生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减少能耗、降低运行成本,将技改方案进行了调整:将5条喷涂线替换为湿法线;DMF废液回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将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蒸汽发生器。201812月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就技改方案调整内容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关于“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补充说明》。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415.72万元,占总投资34.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建设内容和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与环评”、“环评批复意见”、“环评补充说明”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配套建设了如下环保设施:

1、废水  

主要为工艺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其中工艺废水包括脱灰废水、含铬工艺废水(浸酸鞣制和复鞣废水)、染色加脂废水、皮膜冲洗废水及喷淋废水。脱灰废水和含铬工艺废水分别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同其余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生化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主要有工艺废气、燃气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其中工艺废气包括为干法、湿法、喷涂生产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及磨皮粉尘

企业已对干法、湿法生产线进行密封,并在配料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干法废气及湿法废气经收集后通过DMF废气回收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磨皮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气废气经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有皮粉、皮革下角料、废树脂桶、含铬滤渣、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等。皮粉、皮革下角料、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废树脂桶、含铬滤渣属于危险固废。

其中皮粉、皮革下角料由外部企业回收利用;废树脂桶由材料供应商回收;含铬滤渣委托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处理;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委托丽水市青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监测期间,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出水总铬、六价铬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GB30486-2013《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要求。

项目各类废水均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即总排口,监测期间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范围、色度及CODcrBOD5、悬浮物、总氮、总磷、动植物油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GB30486-2013《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值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监测期间,厂区雨水排放口各指标均达到GB/T8978 -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要求。

监测期间,厂区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类别为Ⅱ类。

2、废气  

监测期间,各干法生产线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DMFVOCs(不含DMF)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各湿法生产线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DMF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各喷涂线喷涂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苯、甲苯、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相应标准要求。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废气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DMF、苯、甲苯、二甲苯、VOCs最大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要求。氨气、硫化氢最大浓度,臭气最大值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东侧、西侧、北侧的昼间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南侧(临49省道)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基本落实了相关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会议建议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相关环保工作完善后通过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根据项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复核项目工艺、工况、主要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相关信息,并作比较分析,鉴于技改方案作了调整,应进一步明确验收范围和内容,梳理项目环保总结材料;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完善项目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按照“技术指南”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完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充实调查、核实、监测资料,完善验收标准信息。

2、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日常生产、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完善各种环保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规范处置;加强厂容厂貌管理。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厂区雨、污分流工作;加强生产区地面清洗水、废水的收集工作,强化厂区污水管网建设。

4、完善生产废气收集、处置措施。加强各生产环节、各废气产生部位废气收集工作,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量;优化废气处理系统建设,确保各类废气处理系统安全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按生产线分散设置的实际,规范燃气废气排放工作。

5、规范各类固废暂存场所,完善标志标识,确保固废包括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相应要求。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平方米牛皮革生产工艺优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