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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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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1222日,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228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中路3

建设规模:年产79万件休闲椅、2万张桌子、10万件编藤家具、8万顶帐篷

主要建设内容: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中路3厂房进行生产。形成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37委托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年产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89日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关于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缙环建〔201332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并已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完成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3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不含天然气锅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氩弧焊机由环评中60台调整为38台,平缝机由环评中200台调整为70台,缝纫专业设备由环评中35套调整为27套,弯管机由环评中20台调整为8台,叉车由环评中6台调整为2台,较环评增加3台冲弧机、1台磨花机、1台砂带机。

根据环办(2015)52号和环办环评(2018)6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酸洗、去脂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盐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

1)清洗废水

本项目的金属管件酸洗、去脂后均需用清水进行清洗。酸洗、去脂后的清洗在不同的清洗槽中进行,随时补充缺水,每天更换、补充。清洗废水进行酸碱调节后沉淀处理,对沉淀物进行收集,并作为危废处置。清洗废水经厂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园区管道排放。

2)酸雾吸收塔喷淋废水

本项目酸洗产生的酸洗废气经收集后统一至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含碱废水一般情况下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碱液。循环一定次数后,会影响装置吸收效率,故定期进行碱液更换,一般一周一次。喷淋废水经厂区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园区管道排放。

3)生活污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纳管标准排入园区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酸洗时产生的盐酸雾、研磨时产生的抛丸粉尘、喷塑产生的粉尘及喷塑固化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1)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方式主要为CO2保护焊、氩弧焊。CO2保护焊和氩弧焊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由企业加强车间通风即可。

2)盐酸雾

本项目在酸洗过程中,盐酸浓度需保持在30%左右,在循环使用过程由于挥发等损耗,内部游离氯离子浓度会不断减少,直至盐酸失效,因此需要定期更换或补充。

盐酸调配在专业的密闭容器内进行,酸液通过计量泵和管道泵进入容器内进行调配。调配容器连接有尾气排放管,接入废气处理设施经处理后排放。企业在酸洗槽上设置了集气罩,将盐酸雾收集之后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抛丸粉尘

本项目在研磨、打磨过程中产生的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4)喷塑粉尘

本项目的粉末喷涂过程是在喷粉房中进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经滤袋+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排气筒高空排放

5喷塑有机废气

本项目在静电喷涂后的烘烤固化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本项目使用聚酯环氧树脂混合型粉末涂料(不含溶剂成分),静电粉末喷涂后的粉体烘烤固化温度为200℃,而聚酯、环氧树脂的热分解温度在300℃以上,生产过程中采用电加热。

因此从固化机理、固化条件及树脂的热分解温度可知,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不会含有树脂的挥发物或分解物,烘烤固化过程是不发生树脂的挥发或分解的。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如冲床弯管机喷塑设备等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固废

项目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切割成型裁剪车缝检验时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焊接时产生的焊渣,研磨时产生的金属屑,包装产生的包装废料和职工的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为酸洗去脂时产生的废酸和油水溶液原辅料包装产生的酸碱包装物废水处理的污泥

切割成型裁剪车缝检验时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焊接时产生的焊渣,研磨时产生的金属屑,包装产生的包装废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酸洗去脂时产生的废酸和油水溶液原辅料包装产生的酸碱包装物废水处理的污泥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废气治理设施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安装了一套酸洗废气处理系统净化效率89.0%。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pH7.40~7.52,污染物的日最大值分别是CODCr288 mg/LSS34 mg/LBOD595.2 mg/L、石油类为0.48 mg/L、氨氮为5.45 mg/L、锌为0.383 mg/L、总磷为2.38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级标准限值要求;1#生活污水排放口pH7.19~7.25,污染物的日最大值分别是CODCr94 mg/LSS27 mg/LBOD530.6 mg/L、石油类为0.87 mg/L、氨氮为2.86 mg/L、总磷为2.06 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2#生活污水排放口pH7.25~7.31,污染物的日最大值分别是CODCr121 mg/LSS22 mg/LBOD541.9 mg/L、石油类为0.87 mg/L、氨氮为0.591 mg/L、锌为0.073 mg/L、总磷为0.357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北侧污水排放口pH7.49~7.69,污染物的日最大值分别是CODCr139 mg/LSS28 mg/LBOD555.9 mg/L、石油类为0,81 mg/L、氨氮为33.0 mg/L、锌为0.148 mg/L、总磷为2.25 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在验收监测期间,酸洗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日最大浓度值是氯化氢为85.2 mg/m3;喷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日最大浓度值是颗粒物为30.8 mg/m3;抛丸废气处理设施污染物日最大浓度值是颗粒物为50.6 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3、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废水排放总量

项目氨氮排环境量为0.0200t/aCODCr排环境量为0.200t/a,均符合环评中排环境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以内。

六、验收结论

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

 

 

   浙江群英车业有限公司

2018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