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无证不按证超标排污最高可罚一百万元
来源: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精神,修正案草案进一步严格了法律责任,对无证或者不按证、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皮混,责令停业、关闭。此外,修正案草案还与环保法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和拘留措施进行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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