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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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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2018年1月18日,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召开了“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邀请丽水市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9人(详见名单)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关于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环评文件中有关环保设施要求的说明,查阅了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2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于2017搬迁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景路112号,实施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2017年4月公司委托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精制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以丽环建[2017]31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2017年5月建成投入试生产,达到4000吨/年的设计产能。试生产期间,主要环保设施均与主体工程同时投运。项目实际投资为1400万元,环保投资13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6%。项目验收范围: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的生产情况与原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铸钢阀门及精加工建设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备案回执”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公司生产废水和屋顶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送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烫蜡、修模、脱蜡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碳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中频炉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焙烧炉、退火炉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水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  

废边角料、废次品、蜡模回用生产;烟粉尘、废砂、炉渣等统一委托废砂回收处理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乳化液、废活性碳目前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公司废水总排放口pH、CODcrBOD5、石油类悬浮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中频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焙烧炉、退火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及烟气黑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表4中的相应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

烫蜡、修模、脱蜡废气排放口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参照点、监控点总悬浮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焙烧炉车间、精加工车间粉尘浓度值,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中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

3.噪声

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北侧与企业相邻未监测。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结论

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22-310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市义达阀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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