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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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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先行)验收意见

2022年4月26日,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根据《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竣工(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开〔202132号)”及“《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备案确认函》丽开环建备[2022]26号”“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先行)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5月1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556号(丽水南城七百秧 G-23-7 地块)。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预投资22000万元,建设综合楼、1#厂房、2#厂房、3#厂房、4#厂房、仓库、门卫等工程,购置水刺超纤无纺布生产线、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线、空压机、叉车、夹抱机等设备进行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建成后形成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规模。目前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购置了水刺超纤无纺布生产线、空压机、叉车、夹抱机等设备进行水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了年产10000 吨水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能力,年产3000吨针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线正在建设,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项目选址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拓美包装;西侧隔秀山路为浙江奥盛电器有限公司;北侧为浙江昶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委托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2月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丽环建〔2017〕11号)予以批复。由于原环评中烘干工序采用蒸汽和天然气二选一,目前实际采用天然气作为加热燃料,且原环评中未核算燃料废气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原环评中劳动定员 120 人,厂区内不提供食宿,目前实际生产中劳动定员80 人,厂区内提供食宿,增加了食堂油烟的产生。针对以上情况,2022年3月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在原有环评的基础上编制了《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22年5月11日以“丽开环建备[2022]26号”《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备案确认函》予以回复。2017年2月项目开始建设,目前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建成了水刺超纤无纺布生产线,形成了年产10000 吨水刺超纤无纺布的生产能力,开始试运行。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的3.2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行行验收,验收内容为项目年产10000 吨水刺超纤无纺布环保设施先行验收。

二、项目变化情况

根据环评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参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要求和现场调查可知,该项目工程与环评相比较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

2、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棉和梳棉工序产生的粉尘、烘干废气和食堂油烟。

粉尘废气:开棉和梳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滤网+布袋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限值要求后,废气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至楼顶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卷切产生的废边角料、气浮装置产生的浮渣、集尘装置收集的纤维粉尘和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和收集的纤维粉尘收集后出售;浮渣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3000 吨水刺、针刺超纤无纺布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先行)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放口pH值、SS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和总磷日最大浓度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3#4#车间粉尘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2#3#4#车间烘干废气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值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规定的排放限值,林格曼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规定的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排放标准(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后楼排放。由于该油烟净化器属于中国环境保护认证产品,且于20215月份安装完毕,使用时间不超过一年,故油烟免检测。

厂界四周污染物 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北三侧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西侧昼、夜间噪声符合4类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结论

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先行)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营。

公示期:2022年5月16-2022年6月15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秀山路556号,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天纶超纤有限公司                                           

                     0二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