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
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月21日,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根据《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丽水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17]28号),对“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月29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25号,总用地面积106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2013年4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4月修订),丽水市环保局以丽环建[2017]28号文出具了《关于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2017年5月,该项目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实际实施中,与环评中所表述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年产450万米PU合成革后段处理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审批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生产废水委托浙江金潮实业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对三版生产线所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先送入喷淋塔,吸收去除废气中的部分DMF和其他有机废气,之后进入XTPO光催化反应器,与产生的超氧负离子和氢氧自由基等强氧化性物种发生反应,最终分解成CO2和H2O,进入臭氧消除器最后15m高空排放。抛光粉尘经收集后由水喷淋除尘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喷涂废气经过水膜过滤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磨皮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压花废气收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进行噪声治理。
4、固废
(1)抛光粉尘回收利用。
(2)边角料回收出售。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4)胶渣在企业内暂存。
(5)包装桶委托丽水市永峰桶业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1、废水
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 pH、CODcr、BOD5、SS、色度、石油类等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的三级标准,NH3-N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相应标准,并纳管排放。
2、废气
三版生产线出口污染物DMF和VOCs的最大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要求。主要污染物DMF、VOCs排放量均符合环评中的总量控制要求。
喷涂生产线出口VOCs的最大浓度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要求。
压花生产线出口DMF和VOCs的最大浓度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要求。
抛光生产线出口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相应要求。
厂界监控点的颗粒物、DMF和VOCs的最大浓度均达到《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排放相应标准要求。
3、噪声
企业东侧和西侧昼间及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主要验收意见
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1月29日-3月2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25号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大门内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市聚力皮饰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