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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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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意见

2019年3月16日,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遂昌县环保局、石练镇政府、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321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遂昌县石练镇练溪东路87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生产能力为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地板。企业北面为新利农业,南面为园区大道,西面为练石路,东面为映山红木业。

  1.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创立于1985年,主要进行木地板、竹木制品加工及销售。由于历史原因,企业于1985年的项目未能履行完善的环保审批手续,此后于2014年8月企业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9月2日由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遂环建〔2014〕63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万元,占实际投资额的12.4%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的整体验收。

  1. 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及批复,原材料由环评的原木加工变为外购半成品进行后续生产加工,其它建设内容及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石练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包括开槽、砂光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粉尘和油漆辊涂生产线的辊涂有机废气。开槽、砂光过程的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工艺对粉尘进行处理,最后经管道通过15m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辊涂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低温等离子处理系统处理后,再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裁板机、风机、旋切机等设备运行的噪声。主要通过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废物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废,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油漆包装桶。废油漆包装桶由湖州君子兰涂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边角料、木屑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字(2019)第1号):

    废水

    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废气

    监测期间,该项目砂光机、开槽机粉尘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辊涂废气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相应限值要求,其中苯乙烯达到《恶臭类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最大值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苯乙烯最大值低于《恶臭类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企业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夜间不生产。

    4、固废调查结果

    项目各类固废基本按照要求妥善处置,废油漆包装桶由湖州君子兰涂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边角料、木屑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5、总量控制

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组认为,在企业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件“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遂昌县家家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平方米木材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组

2019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