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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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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1220日,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根据《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关于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122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位于浙江省莲都区雅溪镇丽雅公路西侧雅溪镇加油站南侧地块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处理能力600t/d的污水处理一座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用地面积约3755.8m2,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微动力+A2/O+人工湿地,出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放口位置位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位置位于厂区西侧排入小安溪。地理坐标为东径119.876004北纬28.580764),入河方式为暗管岸边排放;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目前项目已投入调试,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处理生活污水600m3/d,由于进水量较小,实际处理量为300m3/d生活污水,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现有员工4人,年运行按365 天计,班制,厂区内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201439月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4 9 24日取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出具的《关于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450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20221210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11332501002650701T002W,有效期:自20221210日至2027129日止。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86.6万元,环保投资986.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由于目前项目进水量较小(300t/d,达不到验收监测时生产负荷要大于75%的要求,故此次验收为莲都区雅溪镇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工程竣工环保设施(先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检查:污水处理构筑物排放的恶臭污染物通过对各污水池采用植物提取液除臭工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主要通过加强厂区内绿化建设降低恶臭气体对外环境的影响,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项目其他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其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网收集的生活污水。以上废水一并纳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污水处理工艺采用 微动力+A2/O+人工湿地的组合工艺。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中一级 A 标准执行,处理达标后排入小安溪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构筑物排放的恶臭污染物。主要指标为H2S NH3、臭气浓度。通过对污水处理构筑物排放的恶臭污染物通过对各污水池采用植物提取液除臭工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主要为污水处理工程中的泵类设备、罗茨鼓风机、搅拌机等。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方式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员工生活垃圾。

沉砂、污泥委托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栅渣及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入河排污口上、下游水质各监测指标浓度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类标准要求。

该项目废水总排放口污染物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要求。

2、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厂界东、西侧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北侧边界噪声符合4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员工生活垃圾。

沉砂、污泥委托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处置;栅渣及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结论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21226-202223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省莲都区雅溪镇丽雅公路西侧雅溪镇加油站南侧地块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莲都区雅溪镇人民政府             

                                                 202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