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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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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竣工

环保设施验收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8日,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编号:2021-004),组织召开了“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共计6人(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监测报告有关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莲都区万洋低碳智能小镇11#地块9-1#车间(原10-1#车间,地址变更说明见附件4),总占地面积为782.77m2,厂区总建筑面积3131.08m2。新购置冲床、液压机、电焊机等设备。

项目总投资1154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6%。职工定员30人,一班制生产,每天工作10小时,年工作300天,不设食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委托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1年2月2日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登记,登记编号为2021-004。项目于2022年1月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154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6%。(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登记”要求落实了以下的环保措施:

1、废水  

企业已实行雨污分流制度。

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絮凝沉淀+中和)预处理后和经过化粪池处理的生活废水纳管进入碧湖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抛光粉尘、点焊烟尘、喷塑粉尘、喷塑烘干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抛光废气经过集气设施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点焊废气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外排放。喷塑流水线设有两个喷塑操作室,通过设备抽风集气分别进入各自的二级滤芯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限值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进入喷塑烘干烘道,对产品进行固化烘干,该部分废气于烘道中间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号) 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要求后通过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噪声的噪声。

主要通过厂区合理布局、经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纸箱,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污泥,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

废包装纸箱,金属边角料和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废含油抹布、污泥产生量少,暂存于危废仓库,后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企业生活废水排放口和生产废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值均达到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喷塑废气处理系统出口颗粒物浓度和喷塑烘干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限值,喷塑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号) 中的限值要求。抛光废气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西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其它三侧与企业相邻不具备监测条件。

4、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中排放总量的要求。

五、验收意见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登记的要求,项目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同意“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年产30万件手提工具箱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

现企业已完成各项整改措施,予以公示。 

 浙江科立普五金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