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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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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1113日,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意见》丽开环建〔201621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11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 2 号,公司为了扩大企业生产规模,投入资金采用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在原有厂区北侧新征 56410m2 用地扩建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新建中药提取车间、中药饮片车间、研发中心及仓储中心。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形成年提取中药干膏粉 796 吨、年产中药饮片 5000 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现有员工200人,提取车间 2 班制,其余工段均为 1 班制,一班 8h,全年生产250d,设有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4月,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编制完成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655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以丽开环建〔201621《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意见》予以批复。20225月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家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项目于2022919在全国排污许可证平台进行了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3311007047968289001W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1880万元,占总投资的4.7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项目变化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环评补充说明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废水。其他废水包括药渣压滤废水、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和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和研发中心实验室废水洁净车间洗衣房废水、蒸汽冷凝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及其他废水(其中蒸汽冷凝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喷淋塔用水)一起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中药饮片生产粉尘、中药提取生产粉尘、乙醇废气、蒸煮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食堂油烟废气。

中药饮片生产粉尘主要来自拣选净制、破碎、过筛等过程。拣选净制工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破碎、过筛在洁净车间进行,各设备配套有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饮片炒炙工序产生少量烟尘,经水喷淋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排放。

中药提取生产粉尘主要来自喷雾干燥和粉碎工序,粉碎分为干膏粉碎(一楼)和药材粉碎(四楼)。(1)喷雾干燥废气经二级旋风+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2)药材粉碎工序(四楼)废气经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高效布袋除尘设施装置处理后一起由2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3)干膏粉碎(一楼)废气经旋风除尘+高效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乙醇工艺废气经收集由二级水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24m排气筒高空排放。

蒸煮废气收集后由24m排气筒高空排放(两套)。

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废气经生物滤塔法除臭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楼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并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净制废药材、药材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净制废药材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药材残渣综合利用做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污染物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雾干燥废气排气筒、一楼粉碎废气排气筒、四楼粉碎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值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蒸煮废气1#2#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和污水站恶臭废气排气筒出口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445-93)中相应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气筒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445-93)中相应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南、北两侧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西两侧符合4类标准要求。

4、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固废主要包括净制废药材、药材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净制废药材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药材残渣综合利用做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结论

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营

公示期:20221115-20221214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2,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二二年十一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