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02日,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出具的《关于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莲环建〔2015〕63号,”对“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2年11月04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在丽水市莲都区碧湖产业区块(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碧云路862号)征用土地13324 平方米(约合20亩),投资 4500 万元,新建厂房、酒坛存放区、研发展示用房等 14201.8 方米,并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形成了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的生产规模。
企业厂区东面为桃碧线,南面为浙江慧和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西面为丽水市和乐食品有限公司,北面碧云街。
本项目现有职工54人,全年工作日300天,项目设有食堂。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5年10月委托浙江大学编制了《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1月15日通过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分局审批(审批文号:莲环建〔2015〕63号),目前已建成投入试生产。
企业于2019年11月30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31102148417953X001U)。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15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项目变化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于酒类酿造废水、调味品酿造废水、锅炉废水和生产车间地面、容器、设备等冲洗废水。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道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工艺废气主要为挥发乙醇和酒糟酱渣臭气,为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为无组织排放;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和布袋除尘后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并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酒糟、发酵渣、沉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灰渣、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酒糟、发酵渣、沉渣集中存储定期外售附近农户和养猪厂养猪使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灰渣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9300 吨调味品、500 吨绿谷琼液(白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pH值、色度、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日均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燃烧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浓度值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2014)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氨、硫化氢最大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昼间厂界昼间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酒糟、发酵渣、沉渣、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灰渣、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酒糟、发酵渣、沉渣集中存储定期外售附近农户和养猪厂养猪使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定期清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灰渣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结论
我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营。
公示期:2022年11月04日-2022年12月03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碧云路862号,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