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
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7月10日,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03】196号《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根据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进行了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1年7月12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购买水阁工业区M地块(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280号),新建1#、2#厂房及综合办公楼。总用地面积11102.77m2,总建筑面积10055.12m2。实施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03年10月委托浙江省丽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3年10月28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环建【2003】196号,《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0万元,占总投资的2%。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化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检查:根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相比较,企业产能、设备数量和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玻璃切割、磨边、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玻璃切割、磨边、清洗废水经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液可循环回用。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玻璃切割、钻孔、磨边产生的玻璃粉尘、铝型材切割粉尘、打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降低噪声对外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并定期维护设备,避免老化引起噪声。
4、固废
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玻璃渣、铝型材边角料、废胶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玻璃渣、铝型材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按危废管理,由盐城点阳真空玻璃配件有限公司回收循环利用。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放口废水指标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各项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2、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上风向、厂界下风向1#、厂界下风向2#、厂界下风向3#总悬浮颗粒物日、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在验收期间项目东侧、南侧、北侧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侧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五、结论
根据《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年产塑钢门窗、钢化玻璃1000万m2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在企业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后,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9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浙江省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遂松路280号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厂房门口。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丽水市浙南玻璃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
电 话:0578-2220196
传 真:0578-2220196
邮 编:323000
公 司: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西站路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