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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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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7月3日,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根据《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环审〔201939 ”,对“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1年7月7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地址位于青田县腊口镇石塔村石甫99号(石塔工业区),项目回租青田康盛新墙材有限公司厂区西北角厂房,占地面积约350m2。项目设置两套设备(每套设备为1台熔化炉配备2台抽丝机),两套设备共用1台保温炉。项目建成后形成了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金属锭熔化、抽丝)的生产能力。

员工及生产班制:现有员工3人,两班制24h生产,年生产300 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6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 年7月15日取得了青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青环审〔2019〕39 号)。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条件。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4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约5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0.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验收内容为年产500吨铝镁合金线技改项目。

二、项目变化情况

据现场踏勘并对照环评,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除尘设施由耐高温脉冲袋式除尘改为二级水喷淋除尘。项目的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文件”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熔化炉冷却水、喷淋塔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熔化炉冷却水无偿供给青田康盛新墙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用水,不外排;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出租方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

天然气燃烧烟气与金属熔化烟尘一同收集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由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和距离衰减,减低生产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金属熔化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金属熔化炉渣委托浙江永记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1.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的限值。

2.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见,在验收监测期间,金属熔化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浓度值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浓度值;林格曼黑度值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该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要求。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见,该项目在验收期间厂界东、西、南、北四侧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金属熔化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金属熔化炉渣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核算,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环评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结论

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运营。

 

公示期:2021年7月7-2021年8月6日

举报电话:0578-2090169公示地点:http://www.chinahfjc.com,青田县腊口镇石塔村石甫99号,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大门公示栏。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chinahfjc.com)

                  

                     青田康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0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