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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报告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配套危废仓库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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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配套危废仓库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331日,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28遂松路东侧仓储地块(遂松路340号),本次验收为遂松路东侧仓储地块(遂松路340号)的配套危废仓库内容。配套危废仓库面积15555平方米,设计储存能力2000吨。配套危废仓库设置2个仓库,总建设面积9121.36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28号,是一家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综合处置的企业。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于2016年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811日取得了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丽开环建[2016]30

技改项目于20168月动工建设,主体工程201812建成并开始试运行,因当时位于遂松路340的配套危废仓库暂未建成投入使用,故于201910月对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了先行验收。20205月,位于遂松路340的配套危废仓库建成投入使用。

(二)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4 %。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的配套危废仓库部分的环境保护设施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情况

根据《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配套危废仓库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实,配套危废仓库建设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进场危废自身散发的有机气体及恶臭污染物。仓库主要存贮合成革精(蒸)馏残液,危废库为微负压设计,库内产生的臭气由引风机送至两套“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出入车辆和风机等附属设施。本项目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送至主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本项目危废仓库已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并按要求设置了警示牌,建立了危废转移、贮存台帐。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20209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

仓库厂区设置了雨污分流系统,配套一个1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并设置了211m3的事故应急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仓库厂区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CODcrBOD5、悬浮物、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应限值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仓库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DMF达到《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规划》中的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DMF达到《丽水经济开发区革基布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规划》中的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侧、南侧、北侧的、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要求的3类标准西侧(临遂松路)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所要求的4类标准。

4、固废

配套危废仓库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送至主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本项目危废仓库已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并按要求设置了警示牌,建立了危废转移、贮存台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关标准限值,其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配套危废仓库部分)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工作组认为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置15000吨危险废物技改项目(配套危废仓库部分)经整改完善后可以通过环保验收。

后续要求

1、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一步优化仓库废气收集及尾气治理设施,确保废气收集与处理的有效性;

2进一步加强厂区雨污分流系统的建设,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加强事故应急池废水收集处理管理,规范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水的处理;

3、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规范危废收集、贮存、处置,按照标准要求补充相关检测内容。

4加强噪声防治,采取各类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规范环保管理工作。补充完善各种环保台帐,完善项目的环保档案;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6、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复核各类污染治理措施等信息,补充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附件。完善有关资料汇总,及时公示环境信息及竣工验收材料。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工作组信息详见验收会议签到单。

 

 

 

浙江人立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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